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漠河县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帮助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
加强对市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做好漠河县非公有制经济和新阶层代表人士工作,调查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做好部机关和漠河县侨联、台联、工商联、黄埔军校同学会等机关中中共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
调查研究和协调检查漠河县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提出做好漠河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