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吸收、录(聘)用、辞退、自动离职、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机关聘员管理工作。
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提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各镇(街道)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属部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选拔、配备、任免的方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