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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庆阳
镇原县
镇原县委组织部
提出镇原县各镇(街道)和镇原县市属部办局以及其他列入镇原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选拔、配备、任免的方案和建议。
负责组织、指导镇原县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推行公务员制度。按照公务员法的各项配套法规,对镇原县公务员队伍进行综合管理。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镇原县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下属机构
教育培训科
负责镇原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的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
联系、落实镇原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拟订镇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镇原县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与激励机制。
负责镇原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军转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镇原县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离岗业务和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负责镇原县重点专题培训项目。
老干部科
指导镇原县基层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疑难问题。
指导镇原县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办理镇原县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镇原县属医疗卫生、学校的编内人员的离岗退养、退休和镇原县全资企业国家干部的退休的审批工作。
指导镇原县各镇(街道)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老干部的自管组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延年益寿的活动。
机构编制管理科
拟订镇原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镇原县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镇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镇原县委、镇原县政府、镇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与研究镇原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镇原县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镇原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镇原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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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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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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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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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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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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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委组织部
华池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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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委组织部
宁县委组织部
密云县委组织部
延庆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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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委组织部
蓟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委组织部
铜梁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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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