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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德州
平原县
平原县委组织部
按平原县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干部管理监督。
审核平原县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的管理隶属关系;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以及平原县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平原县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负责平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机构编制管理科
参与研究平原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平原县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拟订平原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平原县机构编制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负责平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平原县委、平原县政府、平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培训科
联系、落实平原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负责平原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的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
拟订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平原县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与激励机制。
负责平原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军转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平原县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离岗业务和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负责平原县重点专题培训项目。
工资福利科
承办平原县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资升级、调动、职务(职称)变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核准。
负责平原县市属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工作,核定地方津贴补贴。
指导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平原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平原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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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委组织部
宁津县委组织部
庆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委组织部
密云县委组织部
延庆县委组织部
宁河区委组织部
静海区委组织部
蓟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委组织部
铜梁区委组织部
璧山区委组织部
潼南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