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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
海门市委组织部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海门市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海门市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海门市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指导海门市各级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退休(职)手续的落实。指导老干部基金及其他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提出海门市各镇(街道)和海门市市属部办局以及其他列入海门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选拔、配备、任免的方案和建议。
下属机构
工资福利科
负责海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负责海门市市属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工作,核定地方津贴补贴。
承办海门市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资升级、调动、职务(职称)变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核准。
负责海门市财政供给人员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入幼托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补助和出国定居离职费的核定和审批。
教育培训科
拟订海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海门市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与激励机制。
负责海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的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
联系、落实海门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负责海门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军转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海门市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离岗业务和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负责海门市重点专题培训项目。
机构编制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拟订海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海门市机构编制工作。
参与研究海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海门市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协调海门市委、海门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研究海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海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海门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海门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委组织部
启东市委组织部
如皋市委组织部
新北市委组织部
台北市委组织部
南投县委组织部
台南县委组织部
台中市委组织部
高雄市委组织部
桑珠孜区委组织部
满洲里委组织部
牙克石市委组织部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
额尔古纳市委组织部
根河市委组织部
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