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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
海伦市委组织部
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海伦市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海伦市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按海伦市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干部管理监督。
负责组织、指导海伦市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审核海伦市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的管理隶属关系;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以及海伦市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工资福利科
负责海伦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承办海伦市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资升级、调动、职务(职称)变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核准。
负责海伦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地方津贴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
负责海伦市市属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工作,核定地方津贴补贴。
机构编制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参与研究海伦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海伦市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负责海伦市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海伦市委、海伦市政府、海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海伦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海伦市机构编制工作。
老干部科
贯彻执行海伦市上级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督促检查,抓好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办理海伦市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海伦市属医疗卫生、学校的编内人员的离岗退养、退休和海伦市全资企业国家干部的退休的审批工作。
指导海伦市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协调海伦市老干部活动工作。
海伦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海伦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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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委组织部
肇东市委组织部
新北市委组织部
台北市委组织部
南投县委组织部
台南县委组织部
台中市委组织部
高雄市委组织部
桑珠孜区委组织部
满洲里委组织部
牙克石市委组织部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
额尔古纳市委组织部
根河市委组织部
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