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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呼玛县
呼玛县委组织部
指导呼玛县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组织发展新党员工作,落实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指导呼玛县各级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退休(职)手续的落实。指导老干部基金及其他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呼玛县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呼玛县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下属机构
老干部科
指导呼玛县各镇(街道)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老干部的自管组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延年益寿的活动。
指导呼玛县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落实呼玛县节日及平时的慰问和探访老干部工作。
办理呼玛县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呼玛县属医疗卫生、学校的编内人员的离岗退养、退休和呼玛县全资企业国家干部的退休的审批工作。
组织科
负责呼玛县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负责呼玛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研究和指导呼玛县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指导呼玛县党委及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制定、实施具体的选举程序、选举办法和工作规范,指导开好基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机构编制管理科
负责呼玛县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呼玛县委、呼玛县政府、呼玛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调呼玛县委、呼玛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研究呼玛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呼玛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参与研究呼玛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呼玛县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拟订呼玛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呼玛县机构编制工作。
呼玛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呼玛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委组织部
塔河县委组织部
漠河县委组织部
密云县委组织部
延庆县委组织部
宁河区委组织部
静海区委组织部
蓟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委组织部
铜梁区委组织部
璧山区委组织部
潼南区委组织部
荣昌区委组织部
梁平县委组织部
城口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