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新民市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新民市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和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新民市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按新民市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干部管理监督。
负责新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吸收、录(聘)用、辞退、自动离职、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民市机关聘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