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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鹤岗
鹤岗委组织部
负责鹤岗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鹤岗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和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鹤岗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负责组织、指导鹤岗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指导鹤岗各级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退休(职)手续的落实。指导老干部基金及其他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组织科
研究和指导鹤岗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负责鹤岗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鹤岗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负责办理鹤岗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
老干部科
落实鹤岗节日及平时的慰问和探访老干部工作。
指导鹤岗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指导鹤岗各镇(街道)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老干部的自管组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延年益寿的活动。
协调鹤岗老干部活动工作。
工资福利科
负责鹤岗财政供给人员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入幼托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补助和出国定居离职费的核定和审批。
负责鹤岗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地方津贴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
指导鹤岗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鹤岗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鹤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鹤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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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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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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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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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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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委组织部
齐齐哈尔委组织部
鸡西委组织部
双鸭山委组织部
大庆委组织部
伊春委组织部
佳木斯委组织部
七台河委组织部
牡丹江委组织部
黑河委组织部
绥化委组织部
大兴安岭委组织部
拉萨委组织部
昌都市委组织部
山南委组织部
日喀则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