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织、协调黄石港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黄石港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黄石港区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黄石港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研究处理黄石港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黄石港区委黄石港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