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井研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井研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井研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井研县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井研县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