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沂源县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
负责核定沂源县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沂源县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沂源县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负责沂源县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