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肥城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肥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肥城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肥城市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核定肥城市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