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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青原区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青原区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制定青原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承办青原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青原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青原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青原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委政府招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