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沭阳县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沭阳县委、沭阳县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沭阳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沭阳县行政中心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办有关领导干部的生活服务事宜;承担市行政中心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沭阳县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