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大新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拟订大新县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大新县委、大新县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负责大新县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负责核定大新县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