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洛浦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负责洛浦县内宾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洛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负责核定洛浦县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会同洛浦县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