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核定兵团十二团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兵团十二团内宾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兵团十二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负责兵团十二团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负责兵团十二团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