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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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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
齐河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齐河县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或参与重要的对台招商活动,受理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矛盾和纠纷。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齐河县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齐河县涉台法律事务。
负责指导、协调在齐河县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齐河县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台办、齐河县委、齐河县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齐河县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下属机构
经济处
指导齐河县对台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承办齐河县赴台经贸考察、商务赴台、与台湾科技合作的审核工作,负责赴台进行经贸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承办齐河县与台湾通邮、通航、通商的管理、协调事务。
负责具体承办对台招商引资工作,齐河县对台经济情况的收集综合整理工作。
负责齐河县台资企业的统计上报工作。
台资企业服务处
检查督促齐河县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贯彻齐河县《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为齐河县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受理齐河县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联络交往处
为齐河县招商引资牵线搭桥。负责管理、协调齐河县与台湾学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宗教等交流事宜。
具体联系指导齐河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负责齐河县对台联络工作。承办省委台办(省台办)交给齐河县的专项工作。
负责应邀赴台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
齐河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齐河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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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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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宁津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庆云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临邑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平原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夏津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武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密云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延庆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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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蓟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崇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铜梁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璧山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潼南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