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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沈阳
皇姑区
皇姑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皇姑区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皇姑区涉台法律事务。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台办、皇姑区委、皇姑区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皇姑区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负责管理协调皇姑区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
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皇姑区对台工作。检查了解皇姑区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皇姑区涉台重大事件。
下属机构
台资企业服务处
贯彻皇姑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受理皇姑区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检查督促皇姑区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为皇姑区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秘书处
负责皇姑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要涉台新闻报道的起草、审阅和入台宣传稿件、资料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对台宣传品的制作,具体承办涉台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皇姑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日常文字、事务、宣传调研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了解和反映各地各部门对台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皇姑区涉台信息。
负责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制定皇姑区对台调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承办皇姑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通信、台史(志)编纂、信访以及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作。
经济处
承办皇姑区赴台经贸考察、商务赴台、与台湾科技合作的审核工作,负责赴台进行经贸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承办皇姑区与台湾通邮、通航、通商的管理、协调事务。
负责具体承办对台招商引资工作,皇姑区对台经济情况的收集综合整理工作。
参与协调皇姑区台商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事项。
指导皇姑区对台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皇姑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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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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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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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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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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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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