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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大兴安岭与台湾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负责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以及对大兴安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大兴安岭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大兴安岭涉台法律事务。
负责管理协调大兴安岭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
下属机构
联络交往处
负责应邀赴台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
指导协调大兴安岭与台湾人员交往中衍生的民事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性事件和有关问题。
具体联系指导大兴安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台湾居民来大兴安岭旅游、探亲及大兴安岭居民赴台旅游的有关政策、措施。
台资企业服务处
为大兴安岭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贯彻大兴安岭《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受理大兴安岭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检查督促大兴安岭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秘书处
管理、协调大兴安岭对台宣传(新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两地新闻交流工作,审核报批大兴安岭记者赴台采访工作,具体负责接待和管理来大兴安岭采访的台湾记者。
负责大兴安岭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要涉台新闻报道的起草、审阅和入台宣传稿件、资料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对台宣传品的制作,具体承办涉台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制定大兴安岭对台调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齐齐哈尔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鸡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鹤岗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双鸭山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大庆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伊春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佳木斯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七台河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牡丹江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黑河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绥化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拉萨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昌都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山南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日喀则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