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高明区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高明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负责开展高明区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受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高明区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高明区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负责提供高明区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