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平利县委、平利县政府及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平利县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平利县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受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平利县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平利县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负责对平利县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