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昌黎县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昌黎县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普及昌黎县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完成昌黎县委、昌黎县政府及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受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昌黎县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昌黎县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