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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妇幼保健院
受上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上海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上海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普及上海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负责上海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负责对上海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医务部(护理部)
负责上海业务技术人员的晋升晋职、继续教育以及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上海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负责上海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人员的安排、参观人员的接待、管理等工作。
负责上海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和感染监控管理。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股
督促、检查、指导上海乡镇卫生院、幼儿园、托儿所的保健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上海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大型计划生育社会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制定上海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对基层妇幼专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负责上海托幼机构入园、入托儿童及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城镇女职工妇科病、农村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
办公室
负责上海妇幼保健院文电、机要、会务、保密、印鉴、档案等工作。
负责上海妇幼保健院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对投诉举报函件及时交付相关股室并督促办理。
负责上海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产物资管理、采购供应、设备维修、职工食堂、病员膳食、房屋修建、院容整顿、园林绿化、交通通信。
负责对上海妇幼保健院重要决策、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及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
上海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上海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妇幼保健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
天津妇幼保健院
重庆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