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色达县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色达县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色达县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负责审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或审批在色达县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负责筹办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在色达县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来色达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色达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