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与外国驻理县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理县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理县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理县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理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理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理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理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理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承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理县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理县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理县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