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高邮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管理、指导高邮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来高邮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高邮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