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来任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任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
负责任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任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任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任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任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任县重大涉外事件,负责任县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任县活动的管理和任县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