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珙县委、珙县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珙县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负责管理珙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珙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珙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承担珙县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珙县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珙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珙县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负责珙县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