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蓬安县委、蓬安县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蓬安县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承担蓬安县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蓬安县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蓬安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蓬安县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按照蓬安县委、蓬安县政府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及涉侨宣传、华文教育工作。
负责蓬安县旅行社设立核准,负责国际旅行社设立初审上报、出境旅游业务材料初审上报、国际旅游业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材料初审上报、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材料初审上报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