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资兴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资兴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资兴市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负责资兴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会同资兴市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资兴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