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应城市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应城市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应城市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应城市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制订应城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应城市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履行应城市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指导应城市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