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江岸区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江岸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归口管理江岸区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管理江岸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江岸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江岸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江岸区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江岸区涉案事宜,参与处理江岸区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