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缙云县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缙云县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缙云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缙云县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会同缙云县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负责缙云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缙云县委、缙云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缙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缙云县委、缙云县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