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平县委、安平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安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安平县委、安平县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负责管理安平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安平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安平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指导安平县外事系统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调查研究安平县引进侨资、侨智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市内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