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谢通门县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谢通门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负责管理谢通门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谢通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谢通门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指导谢通门县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谢通门县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