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松桃县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配合规划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行使松桃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
承办松桃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松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松桃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松桃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