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汶川县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配合规划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负责汶川县辖区内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方面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对辖区内临街建(构)筑物屋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门头牌匾的整治工作。
承办汶川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汶川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负责汶川县辖区内非机动车辆停放站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