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凤台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凤台县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清理辖区内占道的自发劳务市场;负责对违法流动收购废品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承办凤台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凤台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行使凤台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