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清理辖区内占道的自发劳务市场;负责对违法流动收购废品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像噪音、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的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辖区内非机动车辆停放站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对清原满族自治县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配合规划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