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黑山县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指导、配合黑山县各单位和市民的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协助黑山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组织开展黑山县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上级交办的与地震监测有关的任务。
承担黑山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黑山县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