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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呼玛县
呼玛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审批呼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对呼玛县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会同有关部门对呼玛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呼玛县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研究提出向呼玛县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
指导和帮助呼玛县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呼玛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对呼玛县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拟订呼玛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组织呼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呼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拟订并组织落实呼玛县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呼玛县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拟订呼玛县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呼玛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呼玛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
塔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漠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密云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延庆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宁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静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崇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铜梁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潼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荣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梁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丰都县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