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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
新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新林区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新林区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负责新林区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指导和监督新林区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新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新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新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新林区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拟订新林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建立和完善新林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负责新林区国有资产统计和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
依法对新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新林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审核新林区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协助新林区所出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研究提出新林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新林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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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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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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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东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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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海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门头沟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房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通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顺义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大兴区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