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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
松岭区
松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松岭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指导推进松岭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松岭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松岭区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下属机构
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松岭区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承担松岭区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监督、规范松岭区国有产权交易。
承担松岭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松岭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指导松岭区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研究提出发展松岭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审核松岭区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松岭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拟订松岭区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指导松岭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承办所出资的松岭区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松岭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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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门头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房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昌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