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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松岭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指导推进松岭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松岭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松岭区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下属机构
松岭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