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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
哈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哈密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哈密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哈密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哈密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下属机构
产权管理局
监督、规范哈密国有产权交易。
研究提出完善哈密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承担哈密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承担哈密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哈密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指导哈密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拟订哈密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承办所出资的哈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哈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发展哈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指导哈密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审核哈密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哈密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哈密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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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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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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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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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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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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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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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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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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