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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
海港区
海港区国家税务局
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负责海港区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负责海港区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海港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下属机构
所得税司
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中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拟订海港区并组织实施所得税分类管理,境内、境外税源管理、税基管理以及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办法;拟订海港区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和个人境外所得的征收管理制度。
拟订海港区所得税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参与编制所得税收入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处理有关事项。
纳税服务司
拟订海港区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
拟订海港区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组织、指导面向纳税人的宣传、服务产品的制作,统一规范纳税人使用的各类表格、文书,编制分类纳税服务指南,扩大无偿提供服务的范围。
承担海港区国税局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及其渠道管理: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海港区国税局外网纳税服务和征纳互动频道相关栏目、短信系统及知识库等方面的管理,参与相关的信息化建设。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拟订海港区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提出并审核汇总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意见;承担海港区国税局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资产登记管理。
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牵头组织税务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
海港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国家税务局
山海关区国家税务局
北戴河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丰台区国家税务局
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
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区国家税务局
怀柔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