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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邯郸
丛台区
丛台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丛台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丛台区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收入规划核算司
拟订丛台区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税收分析工作。
拟订丛台区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和出口退(免)税计划;分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税收收入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税收经济预警分析,测算并发布全国和地区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能力和税收征收率;收集、整理外国税收收入情况。
组织开展税收经济对比分析,研究税收收入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关系,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跟踪分析新出台的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财务管理司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管理等工作。
拟订丛台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制度,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办理丛台区国税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批复国税系统部门预算、决算,监督、检查、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人事司
拟订丛台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改革规划、方案,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
拟订丛台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指导国税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省(区、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及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国税系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的情况。
组织国税系统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
丛台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国家税务局
邯山区国家税务局
复兴区国家税务局
峰峰矿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丰台区国家税务局
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
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