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蒙自市的贯彻实施。
负责蒙自市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审批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
研究起草保密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依法履行蒙自市行政区域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协调蒙自市范围内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蒙自市涉密重大活动、重要项目以及密件、密品的研究、生产、制作、使用、传输、播放、保存、维修和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依法组织对外提供涉密事项的审查和咨询工作;加强对经济和科技领域国家秘密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