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组织实施鹤山市党政机关、涉密重要部门保密技术装备计划和配置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保密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组织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鹤山市的贯彻实施。
承办鹤山市委、鹤山市政府及鹤山市委办公厅和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起草保密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依法履行鹤山市行政区域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协调鹤山市范围内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